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
1989年6月30日,国务委员兼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希同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做了《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7月6日,这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决议》。
7月7日的《人民日报》第二、三版全文刊发了这篇报告。
该报告曾印发100万份,传达全国城乡[1]。
综合来看,这份报告是中共在事后对整个事件的总结定性。交给陈希同以国务委员的身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宣读,此报告就变身成为政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这个报告和国务院为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满意”。
陈希同自述非自己起草[编辑]
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保外就医”的陈希同在北京昌同小汤山疗养院与姚监复进行了8次谈话,涉及《报告》起草人的部分总结如下:《报告》是中央负责起草的。报告在讨论时,陈希同没参加。陈没有参与写报告,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改过。陈是国务委员、北京市长,中央拿出稿子要陈念,陈也不能多说几句话。上面布置的,向北京市民讲话,用北京市长名义。向人大作报告,不好用北京市长名义,就用国务委员名义。[2]:20[1][3]
陈希同与姚监复多次谈话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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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八次谈话中,涉及《报告》起草人的内容整理如下:
2011年1月6日,第一次谈话中陈希同称,“那是人家写好了的材料,指定我去念的。”[2]:12 17日的第二次谈话中,陈进一步解释称,“这些报告在讨论时,我没参加。要我读,我就念,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改。上面布置的,向北京市民讲话,用北京市长名义;向人大作报告,不好用北京市长名义,就用国务委员名义。我是照本宣科。”[2]:20 2012年4月24日,第八次谈话时,陈详细解释称,“1989年6月30日那个报告,是一切都搞好了,让我念的。我没有参与写报告,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改过。由于我是国务委员、北京市长,要我念。我也不能多说几句话。”“那个报告是别人写好了,我照念的。”“谁写的?是中央负责起草的。中央拿出稿子让我念,我不能不念。”[2]:60-61 |
陈希同还解释称,八九时北京市的一把手是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李锡铭是政治局委员,上面的重要会议一般都是李参加,回来后传达[2]:15,向中央上报的关于学生运动的简报也是李签发[2]:10。陈希同当时是国务委员、北京市长、排名第一的副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