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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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探讨内容为,在不同时期,中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大事务在实际上主要是由哪些人或机构决定的。

建国前[编辑]

第三国际[编辑]

中国共产党是第三国际[注 1]的一个支部,中共早期在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问题上都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和制约[1]:4。中共的早期领导人都要经过共产国际的认可和批准,有时共产国际还直接插手领导人的更替[2]

1943年5月15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作出《关于提议解散共产国际的决定》;并于5月25日公开宣布《解散共产国际的决议》,声言这是为了适应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发展,便于各国共产党独立处理问题。[3]相关人员和组织转入随即成立的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际部

毛泽东[编辑]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初步确立了毛泽东在军事上的领导地位。

1938年9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稼祥从莫斯科带回共产国际指示。在王稼祥临回国时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季米特洛夫特别嘱咐:中共中央“在领导机关中要在毛泽东为首的领导下解决。领导机关中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1]:4

1942年2月开始的延安整风,完整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内的领导地位。

1943年4月20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赋予了毛泽东“最后决定权”[1]:8[4]。《决定》中规定: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推定毛泽东为主席,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为主席。书记处会议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1]:8[4]。这次人事调整,使毛泽东的领导地位在组织上也进一步得到巩固[1]:8

这个“最后决定权”存在和生效的时间并不长。1944年5月21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全会期间由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书记处及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并推选毛、朱、刘、任、周组成主席团。1945年4月21,中共七大预备会议规定由毛、朱、刘、周、任组成七大主席团常委会。七大选出了新的中央委员会,成立了新的中央书记处,新的中央书记处的职权中没有“最后决定权”的规定[4]

虽组织上再无此规定,毛泽东的“最后决定权”却成为一种党内习惯沿续下来。

建国后形式上的最高权力[编辑]

形式上的国家最高权力[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会议闭会时,则由其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立法机关,代为行使其大部分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家主席联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形式上的党内最高权力[编辑]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或中央。在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和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党和人大谁的权力更高?[编辑]

毛泽东时期[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人大长期处于软弱瘫痪、可有可无状态[5]

“文革”期间人大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而陷于停顿[5]197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应修改前的1954年《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应1978年修改后的《宪法》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改开”后[编辑]

1990年3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中,系统阐述了“如何在保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中国改革信息库”收录有全文:江泽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设有“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党组受中共中央领导,主要职责为:就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请示报告;保证中共中央的决策的贯彻落实[6]

毛泽东[编辑]

毛泽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终身出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一职。是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

1953年初,毛泽东严厉批评政务院(1954年被国务院取代)犯了所谓分散主义的错误,强调要加强党中央对政府机关的领导[7]。根据毛泽东的批评与意见,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中央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3月10日下达各部门。决定:一、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二、今后政府各部门的党组工作必须加强,并应直接接受中央的领导[7]

华国锋[编辑]

1976年4月经天安门事件被毛泽东正式任命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第一副主席”为中共历史上之首创,华国锋在此之前于党内并没有排名,经此任命后直接跃升为党内第二,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4月30日,毛泽东为华国锋亲笔写下“你办事,我放心”。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身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华国锋成为党内排名第一的领导人。

由于江青等人的强势,重大事务都需经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

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联合叶剑英、汪东兴等党政军要人发动政变,粉碎“四人帮”。

一部分平常仅在党内讨论问题的国家大政方针,开始被释放到社会上公开大讨论,邓小平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邓小平[编辑]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立了领导核心的地位,取代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成为实际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大上,邓辞去所有党政职务并不再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但保留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之职务。由于不再担任常委,邓在形式上退出了中共最高权力中心。

1987年11月2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决定,最重要的问题上,仍然需要邓小平同志掌舵[8]。《改革历程》中提道“十三届一中全会还议定,我们不仅是向他请教,向他通报,而且他还可以在家里召集会议,重大问题可以由他来拍板。”[9]

1989年11月8日,85岁的邓在十三届五中全会上宣布退休。但其仍是中共精神领袖。

江泽民[编辑]

根据官方说法,江泽民自1989年开始,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

邓小平对中共的个人影响力一直持续至其1997年2月19日逝世。

胡锦涛[编辑]

外界认为邓小平隔代指定了胡锦涛。2002年11月15日,59岁的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上接替江泽民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

胡锦涛没有被任何中共官方正式文件称为“领导核心”,官方媒体统一称呼“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外界一般认为,胡温时期为九大常委集体领导制,胡锦涛很难插手其他常委势力范围内的问题。

另有观点认为江泽民有意将常委人数扩大至9人,并在常委中安排自己的人。在高层中存在一个江泽民派系,对胡锦涛形成掣肘。

习近平[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本维基作为中立的共产主义相关维基,称“第三国际”比“共产国际”更为合适。
  1. 1.0 1.1 1.2 1.3 1.4 廖心文. 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兼谈毛泽东核心地位怎样确立.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2). 
  2. 共产国际对长征前党和红军的影响. 新华网. 
  3. 《周恩来年谱(1898—1949)》.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89年版: 第555页. 
  4. 4.0 4.1 4.2 档案解密:毛泽东“最后决定权”的来龙去脉. 中国经济网. 北京日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7). 
  5. 5.0 5.1 求是理论网. 资料: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模式创新. 搜狐新闻.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4). 
  6. 徐高峰,中国共产党在人大设立党组的前前后后,红广角2014(9):38-41
  7. 7.0 7.1 林蕴晖. 高岗事件始末. 爱思想.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0). 
  8. 《赵紫阳会见戈尔巴乔夫时说 中苏两党关系将以四项原则为基础 社会主义面临严重挑战不改革没有出路》. 《人民日报》. 1989年5月16日. 
  9. 赵紫阳. 《改革历程》. 香港新世纪出版社. 2009年5月9日: 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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